[发文文号]深府〔1996〕83号 [标题]调整深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员 [标注] [章节] 鉴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部分成员的工作变动,市政府于1996年4月2日(深 府〔1996〕83号)决定,对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主 任:张政锦 副主任:邹旭东、陈锡桃、孙彪 成 员:辛本兰、李先锋、陈裕文、张关贵、傅思苑、李龙安 市劳教委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十二处劳教审批科)主任由傅思苑同志兼任,副 主任由李龙安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