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深府办〔1996〕30号 [标题]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勘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标注] [章节]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深圳市勘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章节]深圳市勘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勘界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了按时完成我市的勘界工作,特制定本 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国家有关勘界的规定,从有利于行政管理和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发,按 照实事求是、顾全大局的原则,依法勘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总体规划 我市目前划分5个市辖区、19个镇,计有市界2条共163公里,区界6条共20 3公里,镇界30多条共600多公里。全市三级界线的勘定、测绘、埋桩工作,拟分两 年分步完成。1996年至1997年上半年,完成2条市界和6条区界的勘测和埋桩工 作;1996年至1997年10月完成镇界的勘测和埋桩工作;1997年11—12 月,完成勘界审核、上报审批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勘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地址设在市民政局。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 府办公厅、市民政局、规划国土局、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局、司法局、绿委等8个单位 的领导及5个区主管区划工作的区领导组成。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市民政局、规划国土局、 公安局、农业局、司法局、绿委派人组成。 市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勘界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部署 全市勘界工作;(二)研究、制定勘界工作的有关规定;(三)协调、处理勘界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四)代表市政府行使区界争议裁决权;(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勘界的日常工作;(二)处理勘界的技术性问题。 四、经费设备 我市勘测市、区界线的经费(区划界线勘测、埋桩专项经费),按省有关文件精神, 由市财政负担。为保证勘界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购置交通、通讯、测绘等设备及办公费用 由市民政局做预算另行申报。 五、方法步骤 勘界的基本方法是: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分期实施,先易后难。具体实施分三步进 行: 第一步,勘界的准备工作。成立勘界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勘界经费,购置勘界 设备及地图等(1996年上半年完成)。 第二步,培训勘界、测绘工作人员(1996年7月份完成)。 第三步,全面实施勘界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确定边界线走向,包括处理好 历史遗留争议问题,组织边界双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签订协议书,并在地图上标明边界线走 向(1996年下半年完成);第二阶段,依据已确定的边界线走向,实地勘界测绘和埋 设标准界桩,并召集边界双方政府在完成的边界线地形图上认可盖章(1997年10月 份完成);第三阶段,办理审核、上报审批手续,建立永久性的档案资料(1997年底 完成)。 勘界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国务委员、国务院勘界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李贵鲜在最近召开的全国勘界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地要把勘界工作纳入政 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领导亲自部署安排,解决人、财、物方面困难,把全面勘界工作 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勘界工作,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宝安、龙岗两区负责镇界勘定工作,可参照本方案制定实施计划,按我市的统一部署完成 勘界任务。 六、成立深圳市勘界领导小组 组 长:袁汝稳(副市长) 副组长:江潭瑜(市政府副秘书长)、廖运桃(市民政局局长)、刘佳胜(市规划国 土局局长)、陈锡桃(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周光明(市农业局局长)、邹旭东(市司法局局长)、黄振芬(市公安局副 局长)、李先锋(市民政局副局长)、魏小琴(市绿委办副主任)、钟育新(宝安区副区 长)、欧官成(龙岗区副区长)、汤锦森(罗湖区副区长)、吴井田(福田区副区长)、 戴汉辉(南山区委常委) 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李先锋(兼) 副 主 任:曾传胜(市民政局副处长)、黄福来(市规划国土局副处长) 工作人员:由市民政局、规划国土局、农业局、公安局、司法局(律师)、市绿委办 各抽调一人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