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录
秀莎网
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关于劳动就业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


(国发<199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劳动部《关于劳动就业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劳动就业工作关系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局,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党和国家一贯重视的大事情。近三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克服困难,努力开展劳动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形势好转创造了条件,同时也还存在就业难点等问题亟需研究解决。今后劳动就业任务更加繁重,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要求,适应加快改革开放特别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需要,工作难度还很大,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继续努力做好劳动就业工作。

                      国 务 院
                  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回目录
秀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