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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农村借贷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八一年五月八日)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农村借贷问题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农村借贷问题,涉及面较广。各地除加强宣传教育外,可参照报告中提出的借贷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慎重处理。

关于农村借贷问题的报告


  近两年来,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农业生产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活跃起来。反映到农村借贷关系上也发生了变化。社队和社员生产、生活资金需要大大增加,农业银行和信用社的信贷业务有相应发展,但同时农村自行借贷也发展起来。为了摸清情况,研究农村借贷政策,我们去年组织了十五个省、市农业银行进行了调查,并召开了讨论会,广泛听取了社队、社员和有些党政领导部门的意见,着重研究了农村借贷政策问题。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借贷基本情况

  一、 农村借贷近两年比较普遍。从十五个省、市调查材料看,穷困地区有,富裕地区也有;粮食产区有,经济作物地区也有;沿海渔区、偏远山区有,城市郊区也有。有的地方少些,有的地方多些。

  农村借贷利息,个人之间借贷,有的凭人情,无利息,有的要送谢礼,有的要利息。社队向个人借贷,一般要付给利息,月息大多二、三分(即每一百元,一月要付二、三元利息),也有的高达七、八分。许多地方以实物计息,都是当地短缺农产品。农村借贷利息较高,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物价上涨,工业、副业、商业利润较高,以及资金供不应求等有关。

  二、 农村借贷的资金来源、用途和效果。农村借贷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社员个人劳动收入。有一部分是社员手中的闲散资金;也有相当一部分是从银行、信用社提取的存款,一般占借贷资金的三分之一,高的占百分之五十。

  农村借贷的用途,主要用于发展生产。生产队借贷,主要用于生产急需。在商品经济较发达地区,主要用于购买化肥等物资;在机械化重点地区,主要用于添置农机设备;在包产到户较多地区,主要是购买农具、耕畜。社队企业借贷,主要用于新建和扩建企业,也有用于流动资金。社员个人借贷,主要用于提高生活和发展家庭副业。

  社队向社员借贷和社员之间的借贷,一般来说,都比较注意经济效果,信用观念也较强,能够按期归还。但也有消极作用,主要是盲目性和利息过高。 有的社队企业盲目发展,重复建厂;有的生产队进行基本建设不量力而行,负债过重;有的资金使用不讲经济效果,增产不增收;有的甚至搞投机倒把,也有高利贷者。社队向社员借贷,有的利息过高,出资的社员得到额外收入,其他社员相应减少了收入。这些都必须引起重视。

  三、 农村借贷比较普遍的原因,主要是社队广开生产门路,发展商品经济所需资金大大增加,但是不少生产队底子薄,积累和生产消费基金留的较少。 国家虽然通过各种渠道,拿出不少资金支援农业,还不能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同时,农村资金潜力大,社员手中闲散资金多。社队、社员收入不平衡,资金有余有缺,本来可以通过银行、信用社调剂解决,但是银行、信用社业务开展不够,有些政策规定过严过死,工作搞得不活,没有充分发挥融通资金的作用,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也是农村借贷比较普遍的原因。

  关于农村借贷的政策问题

  一、 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多种经营形式和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对待农村的信用关系,在国家银行和信用社的信用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允许集体与社员、社员与社员之间的正当借贷存在,作为银行、信用社信用的补充,对于发展农业生产是有好处的。但是,应当积极引导,加强管理,趋利避害,把农村资金引向有利于发展商品生产,壮大集体经济,促进社队和社员逐步富裕起来的正确途径。

  二、 对于社队集体向社员借贷,要加强管理。银行、信用社要帮助社队搞好财务管理,安排资金,基本建设要量力而行,社队企业要避免盲目建厂。对社队的合理资金需要,应当尽量帮助解决。如果确需向社员借贷,应当经过社员民主讨论,利率不能超过当地信用社放款的最高利率。至于个人之间互通有无的借贷,将会长期存在,应当予以保护。

  三、 必须严格区别个人之间的正常借贷与农村高利贷活动。对于个人之间的正常借贷利息偏高的,不能视为高利贷者。除了进行宣传教育以外,银行、信用社要加强信贷活动,并根据农村资金供求情况,在规定的利率范围内及时调整信用社利率,用经济办法引导农村借贷利率逐步下降。对那些一贯从事高利盘剥,并为主要经济来源,严重危害社会主义经济和人民生活,破坏金融市场的高利贷者,要按情节轻重和国家法令、规定严肃处理。

  把银行、信用社工作做活,充分发挥信用社作用

  一、 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要求银行、信用社把工作做活。当前主要是在农业银行领导下,充分发挥信用社的作用,使信用社起民间借贷作用。要大力组织农村资金,放宽贷款范围,解决社队和社员个人合理的资金需要,逐步把农村借贷纳入银行、信用社的信用渠道。

  二、 改变农村存贷利率倒挂的现状。长期以来,信用社存款利率高,贷款利率低,不利于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和逐步引导农村借贷利率下降,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今后要逐步调整利率,信用社利率可以同银行不一致,由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在国家总的政策指导下,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资金供求关系逐步调整利率。

  三、 对于社队生产和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各地党政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工作。要防止瞎指挥,基本建设要量力而行,不能搞虚打冒分,生产队分配时一定要扣留各项生产基金。要帮助社队管好财务,合理安排资金,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实现增产增收。

  农村借贷政策性强,涉及面比较广,各地都很关心,希望明确政策界限。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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